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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体系日趋完善,助力金融快速发展

作者:tuanshang发表时间:2019-09-05 15:18来源:未知
人无信不立,信用无小事。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使用、贷款申请、企业融资都离不开征信。征信记录这张“经济身份证”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突出。到底什么是征信?普通民众又该如何正确的认识它?
我们国家信用体系实际上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讲,我们信用体系建设说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我们大致可以用这个起步、探索和现在发展阶段这三个方面来做介绍。

探索阶段是上个世纪一些地方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贷款证制度开始已经做了。当时为了外贸风险的判定,一些评级机构也开始成立了。随着技术的发展,原先纸质的贷款证发展成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

第二个阶段是推动完善。从2003年开始,当时一是推动《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另一个是十六届三中全会也给征信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制度基础,它提出来16个字,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大量的征信机构在(随后)产生。 另外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我们把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升级为集中统一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在2006年全国开通运行。

提高阶段是2013年,以《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为标志。同时这几年我们国家发布了大量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文件,比如说国发有一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到2020年)》。2016年又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这个阶段社会征信机构蓬勃的发展,我们首家个人化征信机构也成立了,同时我们扩大了对外开放。

(目前)我们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取得了重大进展,金融信息数据库已经成功建立。另外,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取得了重大突破,首家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已经正常地运转。

与此同时,我们培育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目前全国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家的企业征信机构和97家的信用评级机构依法备案并开展运行,应该说政府加市场双轮驱动的市场化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第二个方面是完善了征信的法规、法律制度。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与此相适应配套出台了多项监管规定,为征信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提供了上位法的依据。

第三个阶段是我们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守住不发生信息泄漏风险的底线,我们要求所有的(个人信息的)接触机构和运行机构,他们要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同时我们建章立制,从技术上、业务上、管理上明确信息保护的监管制度。同时我们加强征信的监管,每年在加强非现场监管的同时,也开展常规性的现场检查。

第四个阶段就是我们实现了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我们近年来对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力度是比较大的,我们根据中央的相关部门,我们稳妥有序地推进企业征信市场和评级市场的对外开放。我们联合了相关的部门,先后出台了推动外资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政策规定和监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