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备案终见曙光 哪些P2P平台可以上岸?
作者:tuanshang发表时间:2019-04-16 16:44来源:未知
三年备案长跑,终于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
网贷行业经历新一阵爆雷潮后,监管层终于出手了,据财新网独家透露,行业企盼已久的P2P备案工作,或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预计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
试点备案消息的传出,对于当前整体低迷的行业来说都是一针强心剂,这也意味着行业将规范化,又一批平台将集体清理、退出。
据了解,最新监管思路体现为两点:一是区域经营限制;二是资金实力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陈文表示:“目前P2P大省主要就是北上广深,资金供给也比较大。而像中西部地区的平台体量都比较小,再限定在本区域规模还会进一步缩小。对于大平台来说,主要看后期中央监管的尺度有多宽、能有多少家全国性平台了。另外,某些大区域内的
小平台之间也可能形成合作,进行连锁经营。”
此消息透漏出一条重要信息:监管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进行区域限制。
所谓区域限制,就是将P2P分为全国经营和省级经营两类,类似银行业里的全国性银行(6大行、12家全国股份制银行)和区域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
全国性P2P,仍像现在这样,借助互联网渠道面向全国用户;区域性P2P,只能为省内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撮合服务。
对于资金方面,要求区域性的P2P平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资本金需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并要求平台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补偿金。
杜绝“本息保障”的顽疾,监管曾明确将平台计提风险准备金的行为视为违规。此次开闸,是一种默认,也算一种妥协。
根据《备案新规》规定,区域性P2P平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平台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
这意味着P2P平台的经营更强调属地化管理,同时平台要有充足的资金实力,才能继续经营下去。
网贷行业经历新一阵爆雷潮后,监管层终于出手了,据财新网独家透露,行业企盼已久的P2P备案工作,或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预计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
试点备案消息的传出,对于当前整体低迷的行业来说都是一针强心剂,这也意味着行业将规范化,又一批平台将集体清理、退出。
据了解,最新监管思路体现为两点:一是区域经营限制;二是资金实力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陈文表示:“目前P2P大省主要就是北上广深,资金供给也比较大。而像中西部地区的平台体量都比较小,再限定在本区域规模还会进一步缩小。对于大平台来说,主要看后期中央监管的尺度有多宽、能有多少家全国性平台了。另外,某些大区域内的
小平台之间也可能形成合作,进行连锁经营。”
此消息透漏出一条重要信息:监管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进行区域限制。
所谓区域限制,就是将P2P分为全国经营和省级经营两类,类似银行业里的全国性银行(6大行、12家全国股份制银行)和区域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
全国性P2P,仍像现在这样,借助互联网渠道面向全国用户;区域性P2P,只能为省内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撮合服务。
对于资金方面,要求区域性的P2P平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资本金需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并要求平台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补偿金。
杜绝“本息保障”的顽疾,监管曾明确将平台计提风险准备金的行为视为违规。此次开闸,是一种默认,也算一种妥协。
根据《备案新规》规定,区域性P2P平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平台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
这意味着P2P平台的经营更强调属地化管理,同时平台要有充足的资金实力,才能继续经营下去。